(接一版)从查办案件一开始就树立“警”“改”“治”的意识,把以案促改促治工作贯通案件查办全过程,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贯通作用,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案发单位查漏补缺、深化改革、建章立制,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案发单位“一把手”是以案促改促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以案促改促治作为净化本单位本部门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组织领导,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
坚持效果导向,科学构建评价体系。警示教育不仅仅是“案后工作”,更体现在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要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案发单位协同机制,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教育融入信访举报、监督办案等工作,根据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函询等,做到早提醒、早督促、早纠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围绕警示教育的开展频次、开展质量、开展效果,构建科学的警示教育质量评价反馈机制,重点评估剖析是否深刻透彻,工作开展是否分级分类并且突出“关键少数”及重点岗位,看案发单位是否产生整体关联性预防效果,建章立制是否科学完备。
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纵观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往往是从不讲规矩、不守纪律开始的。有的疏于纪法知识学习,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有的存在侥幸心理,想方设法钻制度空子、躲避监督,等等,归根结底都是没有将纪律观念真正树立起来。党员干部要主动加强纪法学习,积极参加警示教育,增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看清哪些事情不该做,哪些事情不能干,将纪律规矩立于心头,内化为行为准则。从小事小节上守起严起,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行动上不打半点折扣,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