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8月1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甘肃省红色资源调查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全省红色资源调查认定工作,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提供制度保障。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红色资源调查认定工作由县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文物、退役军人事务、档案等部门负责,坚持科学调查、分级负责、属地认定原则。通过普查与专项调查相结合,采取现场勘查、资料查询、口述采访等方式全面收集信息,建立红色资源数据库。
在认定程序上,《办法》规定红色资源实行依申请认定制度。事实清楚、来源合法的红色资源由县级认定部门直接认定;存在争议的,需在30日内组织专家论证,必要时开展实地调查并形成书面意见。同时,建立省、市、县三级红色资源名录制度,不同级别名录涵盖资源范围各有侧重。
省级名录重点收录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国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级及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一级馆藏红色文物及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红色资源;(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