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一版)市级名录聚焦市级及以上相关设施和具有较大价值的红色资源;县级名录则覆盖辖区内不可移动红色文物、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烈士纪念设施及其他具有一定价值的红色资源。
名录认定需经部门提议、专家论证、协调机制审核、社会公示(不少于30日)等程序,最终由同级人民政府公布。《办法》强调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新发现红色资源按程序纳入,需调整的经政府批准后实施。
此外,《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在名录公布后6个月内建立红色资源档案,对不可移动红色资源设立统一保护标志。省级将统筹指导评估全省调查认定工作,各级财政部门需统筹资金支持相关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