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锋)为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了《金昌市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网格化”动态巡查工作监管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县乡村耕地保护网格化动态巡查监管机制。
《方案》明确,耕地巡查区域分为一级巡查区、二级巡查区和三级巡查区,一级巡查区为重点巡查对象。县乡村三级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巡查频率,对巡查责任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进行动态巡查。违法行为多发时段、高发区域各级网格责任人要加大巡查频率,实行不定期巡查。巡查时,各级网格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好巡查记录,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分析研判,并在接到线索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理工作。
《方案》指出,要实现县、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通过动态巡查,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项耕地保护指标任务。
《方案》强调,县区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设置“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各级网格责任人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市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切实将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
《方案》还明确了耕地保护不力的五种问责情形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