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期)
王文静(620302199804100222),你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6月6日,连续旷工40天,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甘肃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职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甘肃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经2025年6月9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自2025年6月9日起解除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因公司多次与你联系,你本人电话均处于关机未接通状态,无法联系到你本人,故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你于3日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甘肃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定于2025年6月20日8:30至11:30,金昌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负责人在金昌市政务服务中心(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36号)一楼大厅B区开展“一把手”解难题现场办公活动。
咨询热线:0935-8211122
特此公告
金昌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金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