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金昌市金箭科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孙小翔、俞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孙小翔、俞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金昌市金箭科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孙小翔,男,汉族,生于1987年5月13日,系金昌增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住本区恒昌豪庭10栋2口4楼右室(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620302198705131459。
被执行人俞杰,男,生于1987年9月2日,汉族,甘肃省武威市人,系金昌增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住本区恒昌豪庭11栋3口4楼右室(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622301198709021156。
涉案标的额为300万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孙小翔、俞杰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10%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5--8615684、15101911309
悬赏期限:2025年7月14日--2026年7月13日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