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商羽通工贸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石俊福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你公司作为本案的被申请人,本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金区劳人仲案字﹝2025﹞第80号仲裁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并定于2025年9月3日上午9时在金昌市金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仲裁通知书领取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城乡劳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935-8210532。
特此公告。
金昌市金川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