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029:“来电反映:金川区宁远堡镇白家咀九组村民反映同村一村民将房屋租赁给他人放置工业盐,给村委会反映后要求十五天内进行整改,但该村民拒不整改,后通过市长热线等方式多次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投诉人担心下雨天工业盐水流入土地,污染土壤环境,要求做土壤检测。”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关于“金川区宁远堡镇白家咀九组村民反映同村一村民将房屋租赁给他人放置工业盐”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租赁房屋位于金川区宁远堡镇白家嘴村九组居民点内,户主为九组村民朱某某。因债务关系,朱某某以抵债的形式将房屋租赁给杨某某,杨某某于2025年4月将房屋转租给金昌市XX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存放工业盐(氯化钠96%)。现场共堆存散装工业盐100余吨,其中80余吨在院内封闭式仓库内堆放,20余吨露天堆放。围墙距周边耕地最近距离小于50米,存在因雨水冲刷导致工业盐水流入耕地的风险。
经查阅金昌市XX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材料采购合同》、《购销合同》,上述工业盐产地为青海省,生产厂商为青海XX有限公司,品牌商标为XX盐业,供货商为青海XX盐业有限公司,主要供往金川XX有限责任公司氯碱车间作为生产PVC管材的原材料。该举报内容属实。
2.关于“给村委会反映后要求十五日内进行整改,但该村民拒不整改,后通过市长热线等方式多次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核查情况。
经查阅“12345市长热线”等答复资料,金川区宁远堡镇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4月29日收到内容为“白家嘴9社朱某某在宅基地里面卸工业盐”的信访投诉件。白家嘴村村委会于4月25日向朱某某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朱某某十五日内将院内露天堆放的工业盐清运完毕,朱某某以房屋已出租为由,不予配合整改;金川区宁远堡镇于4月30日再次对投诉问题进行实地核查,现场劝导金昌市XX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将露天堆放的工业盐清理至库房内存储,该公司表示同意。8月13日,金川区宁远堡镇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院内露天堆放的工业盐虽已转运,但地面、墙角仍有工业盐残留,随即联系金昌市XX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吕某某,要求其尽快将残留的工业盐进行全面清扫,避免残留盐分遇降雨流入周边农田。8月27日,甘肃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该信访投诉问题进行交办,金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金川区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时再次发现工业盐在院内露天堆放的情况。该举报内容属实。
3.关于“投诉人担心下雨天工业盐水流入土地,污染土壤环境,要求做土壤检测”的核查情况。
经调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房屋周边耕地为白家嘴村九组集体土地,于2021年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将土地经营权转包于蔡某某用于农业生产,承包期限为7年。经现场核查,发现靠近围墙南侧耕地的进水口土壤表层有盐粒,随即联系蔡某某实地对其种植的玉米进行查看,玉米长势正常。为核查流出的工业盐水是否对周边土壤造成影响,金川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采用土壤常规取样五点法进行土壤水溶性盐等含量检测,预计于9月20日前出具土壤检测报告(受降雨影响,土壤水分较高,土壤样本风干时间需20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针对以上核查情况,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金川区宁远堡镇已于8月28日安排专人监督金昌市XX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规范将露天存放的工业盐全部转运至院内库房存储,并对原露天存放区域及院内整体环境进行彻底清扫,避免残留盐分遇降雨渗入土壤。二是金川区宁远堡镇综合执法队会同白家嘴村村委会加大巡查力度,督促金昌市XX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工业盐装卸、贮存、拉运过程中做好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一旦发现工业盐露天堆放或违规拉运等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切实维护农村生态环境安全。三是金川区宁远堡镇通过多种形式向周边村民宣传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积极调和农户和企业间的矛盾纠纷,增进企业与农户的感情,确保企业安心发展、农户致富增收。四是由金川区农业农村局协调第三方检测机构,尽快出具土壤检测报告,若存在影响农作物正常生长的污染情况,及时启动修复方案,积极推进信访件问题整改。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信访件阶段性办结。
第13批030号
受理编号030:“来电反映:永昌县骊轩国际F区住户反映该小区原规划道路以及东门口路段一直未做硬化,导致尘土飞扬,居民反映后,相关部门铺设碎石子硬化,但道路扬尘未有明显改善。下雨天小石子被雨水冲散后,导致道路泥,且碎石子被路过车辆碾压扬起,造成周边住户来往车辆玻璃损坏,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完成道路硬化及修缮”。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举报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关于“永昌县骊轩国际F区住户反映该小区原规划道路以及东门口路段一直未做硬化,导致尘土飞扬”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路段为东环路南段与成才路东段区域。该区域处于城市边缘,周围商铺多为车辆维修点,周边道路未硬化,在车辆经过时地面容易起尘。该举报内容属实。
2.关于“居民反映后,相关部门铺设碎石子硬化,但道路扬尘未有明显改善。”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2022年居民曾反映该区域扬尘污染问题,永昌县采取铺撒砂石、平整压实等措施减少了扬尘污染。由于该区域来往车辆较多,经过反复碾压原来采取的措施已不能有效起到抑尘作用,车辆经过扬尘明显。该举报内容属实。
3.关于“下雨天小石子被雨水冲散后,导致道路泥,且碎石子被路过车辆碾压扬起,造成周边住户来往车辆玻璃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由于道路未硬化,车辆经常性碾压,该区域道路细土、砂石较多,容易在下雨后形成泥泞道路,且砂石存在弹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该举报内容属实。
采取措施:一是该路段已经纳入永昌县城东南片区供水供热及雨污分流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范围。目前,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积极筹措改造资金。二是在提升改造工程实施前,定期对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同时,通过设置减速带和限速标识,引导驾驶员减速慢行,减轻车辆扰动起尘和安全隐患。三是督促引导商户、住户及物业定期对小区周边进行清扫,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推动周边环境改善。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此信访件阶段性办结。
第14批031号
受理编号031:“邮件反映:金川区金盛华城北大门旁的再生资源分类收集点严重影响小区交通和卫生,污染环境。大门旁地方十分有限,收集点工作时垃圾满地,堆成小山,有时人都没法走,建议设在小区内其他合适地方,或可设在小区外东北角空地,不要损害群众利益,文明城市要有文明城市的样子,希望此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金川区环卫局、金川区商务局、金川区新华路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反映的再生资源分类收集点位于金盛华城住宅小区北大门西南侧,紧邻金盛华城住宅小区14栋居民楼及住宅小区北大门人行通道。通过对再生资源分类收集点回收管家和周边住户走访了解,该收集点主要收取生活垃圾“四分类”中的可回收物(废纸板、饮料瓶、废报纸等),每天由金昌XX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派专车集中拉运,存在可回收物数量较多且回收管家整理不及时,将收集的部分可回收物堆放至再生资源分类收集点附近,影响居民的通行和小区整体美观的情形。
为确保再生资源分类收集点设置合理,切实满足周边居民诉求,金川区环卫局、金川区城市管理局、金川区新华路街道联合金昌市XX物业有限公司就再生资源分类收集点重新选址问题进行现场踏勘。为方便周边居民可回收物投放,且不影响居民通行和住宅小区整体美观,确定将金盛华城住宅小区北大门旁的再生资源分类收集点搬迁至金盛华城住宅小区金水湾13栋西侧25米处的空地。该举报内容属实。
针对上述信访投诉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金川区环卫局已于8月28日夜间将金盛华城住宅小区北大门西南侧再生资源分类收集点移至金盛华城住宅小区金水湾13栋西侧25米处的空地。二是由金川区环卫局会同金川区新华路街道进一步加强巡查管理力度,督促金盛华城住宅小区内的再生资源分类收集点回收管家及时对投放垃圾进行归类整理、每日定时清运,确保再生资源分类收集点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信访件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