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字〔2025〕79号)精神,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拟表彰的20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0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一、公示对象名单
(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20个)
1.中共金昌市永昌县南坝乡委员会
2.金昌市永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3.金昌市永昌县东寨镇头坝村村民委员会
4.金昌市金川区滨河路街道龙集里社区居民委员会
5.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委员会
6.金昌市金川区城市管理局
7.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
8.金昌市人民医院
9.中共金昌市委党校(金昌市行政学院)
10.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1.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
12.金昌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
13.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金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5.金昌国有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16.金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7.甘肃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金昌市融媒体中心
19.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帮扶办公室
20.金昌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30名,按姓氏笔画排列)
1.马 琳,男,回族,金昌市伊斯兰教协会秘书长
2.方 媛,女,满族,金昌市人民医院团委书记
3.孔聚年,男,汉族,国网永昌县供电公司新城子供电所副所长
4.王 鹏,男,汉族,中共金昌市永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5.兰 蕊,女,裕固族,金昌市永昌县融媒体中心编辑
6.石 鸿,女,汉族,中共金昌市委政法委员会反邪教协调指导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7.叶春天,男,汉族,金昌市永昌县第七中学校长
8.朱 倩,女,汉族,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统战部干事
9.陈 鹏,男,汉族,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10.陈 英,女,满族,金昌市第三中学副校长
11.李 鹏,男,汉族,中共金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12.李玉鹏,男,汉族,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13.苏 娟,女,汉族,中共金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各界人士联络中心(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中心)副主任
14.杨清文,男,汉族,金昌市第一中学年级部主任
15.张 飞,男,汉族,中共金昌市委宣传部新闻舆论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16.张瑞玲,女,汉族,金昌市政协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副主任
17.张希云,男,汉族,甘肃元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18.郑皓元,男,汉族,中共金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19.贺 蕾,女,汉族,金昌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内司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20.姚继平,男,汉族,金昌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21.赵建勋,男,汉族,金昌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22.赵寿鹏,男,汉族,金昌市体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23.赵亚蓉,女,汉族,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员
24.高 鑫,女,汉族,金昌市金川区滨河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25.郭 玲,女,汉族,金昌市金川区镍都开拓者纪念馆讲解员
26.秦雪梅,女,汉族,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天锦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27.崔 婕,女,汉族,金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8.梁 平,男,汉族,中共金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29.葸义娟,女,汉族,金昌市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
30.滕先亮,男,汉族,中共金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化发展协调科副科长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共金昌市委统战部(金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受理时间:2025年10月30日-11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电话:0935-8361100
电子邮箱:jcsmzw@163.com
邮政编码:737100
办公地点: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金昌市委统战部904室
通讯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金昌市委统战部
中共金昌市委统战部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