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北京3月8日电(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崔亚明 金鑫)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甘肃代表团今天下午在驻地举行小组会议,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全国人大代表王可、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王中明、王钧、王旭、吴万华、沈涧、王赋、严纯华、王巍、张伟文、黄泽元等参加审议。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到会听取审议意见。靳国卫、胡焯、何莉列席。
胡昌升代表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新时代以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转化为法律规定,立法意义非常重大、工作主线非常明确、实践路径非常清晰、保障监督非常到位、依法治理非常鲜明。我完全赞同。我们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重要论述,对规划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及其监督等作出系统规定,凸显了国家发展规划的政治性、人民性、权威性、统领性、约束性,(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