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一版)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22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件、不予处罚决定书10件。此外,不断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召开行刑衔接会议3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移交案件2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执法格局。
柔性执法激活力
2025年,某金属有限公司新增6个四氯化钛储罐时,因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构成“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储罐仍处于空置状态,未投入使用且未造成环境污染,企业也已主动停止建设并积极完善环评手续,依据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并对企业开展环保法规教育,引导其规范经营。
这并非个例。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项目因持续时间短、未投产、已自行整改,也获得不予处罚,免罚金额达539万元,让企业感受到执法温度的同时,坚定了绿色发展的信心。
执法有力度,服务亦有温度。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守底线与促发展相结合”,打破“重处罚、轻服务”的传统模式,以柔性执法、精准帮扶为抓手,助力企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同时在全省率先修订《金昌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严格落实“轻违免罚”“首违不罚”措施,对轻微违法且主动整改、未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全年共对10起符合法定情形的案件实施柔性处置,累计免罚金额超千万元。
通过组建由嗅辨专家、机动车检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帮扶团队,执法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聚焦治污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关键环节,精准排查环保隐患,手把手指导企业制订整改方案。
2025年,累计组织专家入企3次,帮扶企业50余家,破解各类治污难题30余件,用专业技术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提升环保治理水平。同时,深化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新纳入企业31家、移出2家,较2024年增加29家,对纳入正面清单的88家企业,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切实为企业减负。
按照“专家领衔、部门联动、市企协同、科技赋能”的工作思路,我市与12家重点排污单位签署《金昌市大气污染“市企协同”治理工作协议》,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源治理等任务,协同环保治理项目向纵深推进。同时,聚焦企业环保合规需求,开展精准普法,针对金川集团、金昌经开区、河西堡镇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企业,开展3期环保合规管理实务培训,覆盖近200家企业、350余人次,将排污许可管理、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等核心内容送到企业心坎上,推动企业从“被动达标”向“主动创优”转变。
信访清零暖民心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忧,我有所解。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将“惠民生”作为生态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环境问题,守护群众生态福祉。
通过整合来信、来电、来访、上级批转等信访渠道,依托市政府“12345”接诉即办中心、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等载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无死角”的信访受理体系,主动深入一线、直面群众,加强现场核查和调度督办,细致耐心做好疏导解释工作,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群众诉求,确保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有人管、有人办、有回音”。
扎实开展环境信访积案清零行动,严格落实“接件研判、现场核查、办理上报、回访反馈”闭环机制,针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36件信访件,每一件都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2025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件191件,较2024年下降54.3%,其中市政府“12345”接诉即办中心175件、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15件、甘肃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1件,涵盖大气、废水、固废、噪声等多个领域,办结率达100%。
通过常态化普法宣传,积极向国家、省、市级媒体推送工作信息26篇、典型案例6篇,其中1篇被国家级媒体采纳,2篇被省级媒体刊发,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群众在真实案例中感受生态法治力量,增强生态守法意识,构建“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同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蓝天、碧水、净土成为群众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推动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新的征程上,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锚定生态环境保护初心,深化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模式、强化责任落实,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守牢生态底线、护航绿色发展、守护民生福祉,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美好现代化金昌贡献更大生态力量。